我国目前精神疾病患者约有1600万人,还有约600万癫痫患者。神经精神疾病在我国疾病总负担中排名首位,约占疾病总负担的20%。此外,受到情绪障碍和行为问题困扰的17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约3000万人,妇女、老年人、受灾群体等人群特有的各类精神和行为问题,也都不容忽视。国内外研究都提示,心理与行为问题增长的趋势还将继续。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推算,中国神经精神疾病负担到2020年将上升至疾病总负担的四分之一。[1]
北京市卫生局所属的272家综合医院调查结果表明,其中有43家医院(8.7%)至少提供1种心理卫生服务,其中提供门诊心理卫生服务的有36家(32.4%)。神经症(30.1%)和情感障碍(29.9%)是门诊患者中最常见的两种心理问题。仅有20家(18%)综合医院有精神科会诊服务。综合医院中共369人从事心理卫生工作,其中63.9%仅有初级或不具备专业水平;69.9%目前没有达到本科学历;41.9%的人员从事心理卫生服务工作的年限不足5年;11.6%的人员未接受过专业培训,44.2%接受专业培训不足一年。与一二级医院相比,三级医院提供心理卫生服务人员的受教育水平高,具有高级职称专业水平的人更多,接受的培训更多(均P<0.01)。[2]
《神经症患者的心理特征及护理对策》一文指出,对神经症的患者给予针对性的心理干预,能够显著改善患者的不良心理,缩短住院时间,促进患者尽快康复,具有重要的临床意义。[3]
神经症在中国,过去都属于情志病。《黄帝内经》(公元前221年~公元9年)五神藏说,即:心藏神、肝藏魂、肺藏魄、脾藏意、肾藏志。神、魂、魄、意、志都属于精神活动的范畴,所以,五脏有病,都可以出现情志症状。古今养生家和医家都非常重视对喜、怒、忧、思、悲、恐、惊这七情的调摄,以此作为健身益寿或治疗疾病、促进药效的手段。
《黄帝内经》(公元前221年~公元9年)总结出“恬淡虚无”的调摄法,指出人们若能保持愉悦安静,虚怀若谷的精神面貌,遇到意外事件能正确处理,“自解”、“自语”、“自悟”,才能颐养真气,却病增寿。古代养生家把情绪调节作为治病的良药,医家更重视调节情志,明代医学家汪绮石(1644年)认为将七情调摄与药物治疗相结合是预防和治疗虚劳大病的根本之点。
我国的精神疾病诊断标准,在50年代倾向于苏联的诊断分类,60-70年代在实践中偏向使用英美分类。1978年中华医学会开始着手对精神疾病统一分类。80年代后,国际上对精神疾病筛选和诊断精神疾病的标准尚不相同,北美、亚洲国家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采用DSM-III ,而大陆及欧洲国家多采用ICD-9。
1982年我国第一次全国精神病流行病学调查时,工作组采用自己制订的诊断标准,并引进了美国精神疾病诊断统计手册DSM-III,DSM-III-R,ICD-9,ICD-10。1984年我国制订了精神分裂症和躁狂症、抑郁症的诊断标准,1986年又订立了神经症的诊断标准,但都不够系统。1986年全国第三届神经精神科学学术会议期间,决定成立我国的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工作委员会,经过几年的努力,中华医学会神经精神科学会于1989年制订了中国精神疾病分类和诊断标准第2版(CCMD-2),既考虑了国际交流的需要,又结合了国内实情,是我国第一个包括了全部精神疾病的统一分类和标准,是我国诊断分类学上的巨大进步,统一了诊断标准。为了适应医学发展需要,1994年通过了修订版CCMD-2-R,并于1995年出版应用。
《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工作组于1995~2000年期间,在以往工作基础上,由卫生部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通过41家精神卫生机构负责对24种精神障碍的分类与诊断标准完成了前瞻性随访测试,并编写了《CCMD-3》和《CCMD-3相关精神障碍的治疗和护理》。《CCMD-3》的编写过程是先由各执笔单位完成初稿,然后逐条核对《CCMD-2R》,随后描述部分参考世界卫生组织(WHO)的《ICD-10临床描述与诊断要点》,诊断标准参考《ICD-10研究用标准》和美国的《诊断与统计手册第4版(DSM-4)》,同时结合现场测试结果作适当修改。以前瞻性现场测试结果为依据,分类进一步向ICD-10靠拢,同我国的文化背景、传统习惯、社会道德规范相结合,保留一些有一定影响的疾病单元,如反应性精神病和神经衰弱,保留瘾症作为独立的疾病单元,根据我国社会文化特点和传统观念,暂不纳入某些精神障碍,如:性欲亢进、童年性身份障碍、同胞间竞争障碍等。
80年代以来,国外标准基本统一将抑郁症划归于心境障碍,而为了遵循我国临床医师所广泛接受的概念,CCMD-3暂继续延用“抑郁性神经症”与“重性抑郁症”的划分。有专家提出, 抑郁症与抑郁性神经症在症状、病程及疗效等方面均无差异,认为抑郁性神经症归属于心境障碍中似乎更能避免诊断上的混淆。《CCMD-3》的正文,于2001年经中华精神科学会常委会讨论通过,作为学会的分类和诊断标准发表,通俗易懂,简洁明了,临床适用性好,效度高。
站在本土化的角度,结合我国文化背景和国情,作者主张以《中国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为主要诊断标准。站在与国际化接轨的角度,应该使用《国际疾病分类标准第十版》(ICD-10)。站在临床角度,许多医疗机构也使用《美国精神障碍诊断统计手册第四版》(DSM-IV)。三种标准各有特点、各有主张,可以参照比较使用,宜取长补短,不宜划分对错。
神经症在三个权威的常用精神障碍分类系统中以心境障碍、神经性抑郁症、神经症等名称出现,一致认同神经症为精神问题。2013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心理咨询人员应当提高业务素质,遵守执业规范,为社会公众提供专业化的心理咨询服务”。这就更加肯定了今后心理咨询师为社会公众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的合法性。
[2] 安静等著. 北京市综合医院心理卫生服务现状. 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13,(27卷02期)87-92页。
[3] 郑芳著. 中国保健营养,2013,(23卷01期)35页。
神经症的诊断,一般主要根据其病史、临床症状、病程、病因的诊断来确定。诊断标准主要有三种,1、中国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2、国际疾病分类标准第十版(ICD-10);3、美国精神障碍诊断统计手册第四版(DSM-IV)。站在本土化的角度,结合我国文化背景和国情,作者主张以《中国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为主要诊断标准。站在与国际化接轨的角度,应该使用《国际疾病分类标准第十版》(ICD-10)。站在临床角度,许多医疗机构也使用《美国精神障碍诊断统计手册第四版》(DSM-IV)。三种标准各有特点、各有主张,可以参照使用,不宜划分对错。
一些缺乏规范化、专业化意识的心理咨询师总是不太重视诊断与评估,有的人甚至认为诊断与评估可有可无,这是值得提醒的。一些缺乏经验的心理咨询师,也往往拿不准如何有效的进行诊断与评估,甚至困惑的质疑:“究竟要不要做诊断与评估?”当然,这就好比在问:要不要给发高烧的病人量体温、要不要给高血压病人量血压?诊断与评估,是评价心理咨询是否专业化的一个重要指标。
有一点中医知识的人,都知道“望、闻、问、切”是中医的四种基本诊断与评估方法。望是观察病人的发育情况、面色、舌苔、表情等;闻是听病人的说话声音、咳嗽、喘息,并且嗅出病人的口臭、体臭等气味;问是询问病人自己所感到的症状,以前所患过的病等;切是用手诊脉或按腹部有没有肿块。这些方法对心理咨询同样重要。
在心理咨询与干预中,要确定心理咨询与干预目标,必须科学的界定来访者的问题,科学的诊断与评估来访者的问题。虽然不提倡一上来就贴标签,诊断一个什么症、什么病、什么障碍,但是问题在哪里、轻重缓急如何、预后如何,如果搞不明白的话,怎么下手呢?依据什么下手呢?毫无依据的贸然下手,不是忽悠就会误诊。多年的临床实践经验证明,科学的诊断与评估,可以帮助我们更快、更高效、更标准化、更客观、更准确的做出判断和应对。
“综合积极情绪疗法”是本土化的心理咨询与干预方法,最初叫做“刘氏积极情绪疗法”,在王极盛教授的建议和张伯源教授、张吉连教授的同意下,于2013年8月2日更名为“综合积极情绪疗法”。
作者查阅了最近15年《中国心理卫生杂志》关于神经症的研究报告和介绍文献,发现共计有36篇,平均每年不到3篇,特别是2005年以来,基本上都是每年只有1篇,可谓实在是少得可怜。
神经症是全世界心理学界和医学界都非常关注的常见疾病。神经症的患病率相当高,世界卫生组织根据各国和调查资料推算,人口中的5%~8%有神经症或人格障碍,是重性精神病的5倍。西方国家的终身患病率25%~55%,我国为24%。目前,全世界尚无可以彻底根治神经症的特效药,药物对神经症的治疗基本上是治标不治本,药物的成瘾性和依赖性以及其副作用,让医患双方都存在质疑。因此,心理咨询与干预逐渐成为解决神经症的首选方法。基于神经症的高患病率、低治愈率和严峻的现状,无论是在学术上还是临床诊断上,研究神经症的意义都是非常重大和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