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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美育应用心理研究院管理办法(试行)
美育应用心理研究 / 2022-08-02

为了落实习近平主席“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号召,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由新华通讯社解放军分社、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乐团、北京体育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美国认证协会等国家机构和事业单位联合主办了“中华美育系列活动”,该活动的独家具体执行承办单位为中教联投(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022729日,由中华美育联席办公会(新华通讯社解放军分社、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乐团、北京体育大学、美国认证协会、中华美育联席办公会、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共同签章)在中华美育网上发布了“关于刘义林同志职务任命的通知”:任命刘义林同志(身份证号 61010319XX04191617 )担任中华美育应用心理研究院院长。任职期限:2022726日至2024725日。文件编号:中华美育任【2022032号。同时授权三亚刘博士心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中华美育应用心理研究院”全国市场总负责,负责市场、运营、推广、宣传、组织、承办、跟踪报道等。文件编号:中华美育【2022015号。

 

为了有序开展中华美育应用心理研究院相关工作,切实做到合法化、规范化、专业化、大众化、持续化,现就相关事宜规定如下:

 

一、性质:中华美育应用心理研究院是由中华美育联席办公会(新华通讯社解放军分社、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乐团、北京体育大学、美国认证协会、中华美育联席办公会、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共同签章)授权成立的非法人单位。

 

二、宗旨:弘扬中华美育精神,通过中华美育应用心理研究,培训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三、任务:形成研究、学习、教育、培训、应用五位一体的研、学、教、培、用体系。研究美育心理课题,学习法规专业知识,宣讲传统美育美德,培训美育美德人才,用于个人家庭社会。努力把研究成果转化为社会效益和精神财富。

 

四、研究:以研究中华传统美德为主,秉承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百花齐放、推陈出新,努力实现中华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华传统美德包含三个方面:即个人美德、家庭美德、社会美德。

 

个人美德主要包括:志向高远,诚实守信,刚正不阿,自强不息,重德贵义,律己修身,孝敬父母,尊师重道,团结友爱,爱岗敬业,自尊自信,理性平和。

 

家庭美德主要包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兄友弟恭,勤俭持家,邻里团结,谦虚和气,节俭爱物,知恩思报,互助友爱,厚德载物,自强不息。

 

社会美德主要包括:精忠报国,勤政爱民,秉公执法,见义勇为,助人为乐,讲求公正,礼貌谦让,公平交易,爱国爱民,恭敬有礼,救死扶伤,清正廉洁。

 

五、研究成果:中华美育应用心理研究院初期课题研究为三十六种积极情绪和三十六种消极情绪,本着积极情绪拔高维持,消极情绪转念翻转的对策,通过评估、呈现、觉察、反省、释放、调节情绪,从而改善心理健康水平,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研究课题的内容有:(课题及研究项目完善增补中)

 

积极情绪:愉快、乐观、宽恕、包容、悦纳、大度、友善、和谐、真诚、诚信、奉献、热情、安静、放松、感恩、自尊、自信、理性、平和、勤奋、敬业、爱国、荣誉、礼貌、赞美、信任、友爱、尊重、健康、平安、幸福、温馨、喜悦、快乐、满足、欢笑。

 

消极情绪:忧愁、悲伤、愤怒、紧张、焦虑、痛苦、憎恨、冷漠、嫉妒、埋怨、贪婪、自私、敌对、蔑视、愧疚、指责、辱骂、羞辱、嘲讽、刻薄、恐惧、绝望、无助、害羞、自卑、自恋、狂妄、自大、欺骗、邪恶、偏执、伪装、躁狂、自闭、叛逆、愚昧。

 

六、收费:中华美育应用心理研究院不设财务,不收取任何费用。凡涉及财务、税务、发票、结算等运营事宜,皆由中教联投(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和三亚刘博士心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办理。

 

七、管理:中华美育应用心理研究院为非法人单位,日常管理工作由三亚刘博士心理咨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学术研究、调研实践和学术交流活动,由中华美育应用心理研究院院长组建专家委员会负责管理。

 

八、宣传:中华美育应用心理研究院的标识logo使用“中华美育”官网标识,宣传官网指定为“中华美育网”,http://www.zhmy.org.cn/index.php;机构及个人合作信息,皆由“中华美育网”统一对外发布。

 

九、上岗培训:中华美育应用心理研究院研究员、特邀研究员、资深研究员、高级研究员、高级心理督导师、高级心理咨询师、高级家庭教育指导师及相关工作人员,皆需参加中华美育应用心理研究院组织的相关专业培训后持证上岗。    十、证书颁发:上述工作人员的持证上岗证书,由中华美育联席办公会、新华通讯社解放军分社、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乐团、北京体育大学、美国认证协会、中华美育联席办公会、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共同签章颁发,证书皆可在“中华美育网”查询,http://www.zhmy.org.cn/index.php

 

十一、对外合作:中华美育应用心理研究院对外合作对象为国内机构法人和个人,合作内容包含在各地设立如中华美育温州应用心理研究院,开展市场、运营、推广、宣传、组织、承办等具体工作。对外合作的签约主体为中教联投(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甲方1)和三亚刘博士心理咨询有限公司(甲方2),合作方为乙方。授权书和职务任命通知,由中华美育联席办公会、新华通讯社解放军分社、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乐团、北京体育大学、美国认证协会、中华美育联席办公会、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共同签章颁发,并在在“中华美育网”公布。

 

十二、法规依据:中华美育应用心理研究院开展研究活动的法律和政策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生卫生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职业教育法》《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以及相关行政法规。

 

中华美育应用心理研究院顾问为著名心理学家张吉连教授、赵刚先生,法律顾问为陈晴燕律师。

 

十三、附则:未尽事宜,在开展工作中不断完善补充。内容如有变更,以最新版本为准。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中华美育应用心理研究院,未经授权,请勿转载发布。

 

已报名研究员申请人:张忠信、万浩东、李敏、王弢、韩英、张春立、刘宏宇、张建伟、施少华、张改叶、杨昊来、贾卫民、尤建芬、赵强、吴清波、田恩海、丁云、华庆、高英、曾少萍、冯春霜、苏奇东、杨中华、张锦琼、牛雪梅、张文凤、李陆芹、褚锐敏、张红林、徐湧、刘琳琳、金友兰、白雪、逯金华、卜军燕、肖红艳、谷钗飞、许宪柱、王莉、田利娜、王子英、殷毅、路在平、陈淑银、.刘冰花、荣运红、金建江、汤岚、向洲颐、杨雁玲、

 

熊英、邵改姓、张玉坤、孙利平、.张春颖、夏其武、崔秀娥、张春华、李万仲、高冬兰、蒋志方、郑明洁、伍惠锋、王慧云、杨景然、仙青婧、.赵晓寒、.杨志谋、金建江、宋俊丽、肖建军、黄永乐、曾祥胜、郑骅融、李秀华、张洪波、邹研明、陈宏菊、杜伟林、增补中。

 

中华美育应用心理研究院

 

二零二二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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